要开具“我妈是我妈”的证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您和您母亲的身份证原件。
您和您母亲的户口本原件。
前往户籍地派出所
前往您或您母亲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携带上述材料进行申请。
填写申请表格
根据派出所的指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提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和所需材料提交给派出所工作人员。
等待审核
派出所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出具母子或母女关系的证明。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的办理流程差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向当地派出所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另外,根据最新的信息,公安部已经发布十八种不再开具的证明,其中包括亲属关系证明。但在实际办理中,亲属关系证明仍然是常见的证明文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