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委托的有效性认定主要依据以下要点:
合法性:
委托事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真实意思表示:
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应存在真实的信任关系,并且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
行为能力:
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委托内容:
口头委托应有明确、具体的委托内容,以便受托人能够依照委托人的意愿履行职责。
证据问题:
虽然口头委托没有书面凭据,发生纠纷时查证可能较为困难,但如果有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口头委托的存在和内容,它仍然可以被认定有效。
代理权:
如果涉及代理行为,行为人应具有代理权,并且在代理权终止后订立的合同,若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则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口头委托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在满足上述条件时,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