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分配的利润计算公式如下:
```
可供分配利润 = 净利润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其他转入
```
其中:
净利润: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活动的最终财务成果。
年初未分配利润:指企业上一年度未分配的利润。
其他转入:可能包括盈余公积补亏等项目。
在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时,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弥补亏损:
如果企业当年有亏损,需要先用以前年度的利润或公积金来弥补。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需要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企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分配股利:
企业可以将部分利润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
其他调整因素:
可能包括盈余公积补亏、其他转入等。
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后,企业可以根据上述顺序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企业累计亏损,则一般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为正数,即企业累计盈利,则可以进行后续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