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附加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确定增值税应纳税额
增值税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增值税税率
进项税额 = 购进的货物或服务的成本 × 增值税税率
计算附加税
城建税 = 增值税应纳税额 × 城建税税率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应纳税额 × 教育费附加税率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应纳税额 ×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
城建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通常市区为7%,县城、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1%。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
计算公式
附加税总额 = 增值税应纳税额 × (城建税税率 + 教育费附加税率 +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
举例说明:
假设某企业8月份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销项税额为100万 × 13% = 13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增值税应纳税额为13万 - 80万 = -67万元(亏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在这种情况下,附加税的计算不适用,因为增值税应纳税额为负数。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使用上述公式计算增值税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