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过户应当在 房屋所在区县的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具体流程包括:
提出申请
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并领取《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
签订转让转租协议
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需签订转让转租协议。
准备过户材料
产权人需凭房屋所有权证(若房屋所有权共有,则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以及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直接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缴纳税费
根据房屋性质及购买价格,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税费等。
领取新房产证
缴纳税费后,房产局会给予回执单,并依据回执单上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之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建议在办理公房过户时,先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