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立农村种植合作社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筹备阶段
确定合作社的类型和经营范围。
组织核心农户,起草章程,制定发展计划等。
提交申请
将组织章程、发展计划、核心农户名单等材料提交给当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并填写申请表格。
审查备案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
提交材料,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等。
公安局刻章
提交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交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
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等材料,税务登记工本费通常免收。
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等材料,并在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
以上步骤完成后,合作社即可开始运营。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农业农村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