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遗嘱应当包含以下要素:
立遗嘱人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等。
立遗嘱原因:
说明立遗嘱的原因和目的。
财产说明:
明确要处理的房产名称、位置、面积、是否共有或抵押等状况。
财产分割意见:
详细说明房产分割的方式、比例等。
继承人信息:
明确指出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
遗嘱执行人 (如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信息。遗嘱制作日期:
注明遗嘱制作的日期。
立遗嘱人签名:
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见证人信息(如适用):如果有见证人,应包括见证人的姓名、性别、与立遗嘱人的关系等,见证人需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法律效力说明:
声明遗嘱的法律效力,包括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未受胁迫或欺骗、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
其他相关事项:
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应一并列明。
遗嘱的形式可以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具体选择应根据立遗嘱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决定。
请注意,遗嘱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且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否则可能导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