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需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
申请书需要填写完整,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证据清单。
立案与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如果申请符合受理标准,委员会将正式立案并通知申请人。
如果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委员会将发出书面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附上不予受理案件的通知书。
庭前调解
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前会组织调解工作。
如果调解成功,将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书。
如果调解未果,则进入庭审程序。在开庭时,仍有可能进行再次调解,若双方达成一致则可调解成功,若无法达成,则可选择拒绝调解。
开庭
在开庭前,仲裁委员会会向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
当事人需按时出席庭审,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所有相关证据的原件。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可以陈述事实、提供证据,并进行辩论。
裁决
庭审结束后,仲裁委员会将等待一段时间,通常为45天内,作出裁决书。
一旦收到裁决书,整个劳动仲裁流程即正式完结。当事人如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
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建议当事人充分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并明确仲裁请求,以便在仲裁过程中有充足的证据支持自己的申请。
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以考虑委托专业律师代理仲裁活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