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后可以享受以下补贴:
失业保险金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期限根据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的时间计算,最长为24个月。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的待遇。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次性生活补助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向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失业补助金
2020年3月至6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享受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价格标准基础上增加1倍。
失业补助金最长可发放6个月,发放期限不与失业人员参保缴费年限挂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其他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申请领取最多不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发照时间或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
建议:
失业人员应尽快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了解是否有其他可申请的补贴项目。
对于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和灵活就业人员,应注意一次性生活补助和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条件和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