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集离婚证据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收集结婚证明材料
结婚证
婚姻关系证明书
户口簿
身份证
收集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婚前协议
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银行账户信息
收集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及离婚原因的证据
分居时间证明(如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如法医鉴定、证人证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明(如相片、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如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确保所有证据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
确保证据内容真实可靠,无伪造。
证据与案件事实有直接关联。
注意举证时限
遵循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确保在期限内提交证据。
运用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对于难以自行收集的证据,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对账单等,可申请法院调查。
对于涉及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注意收集双方经济状况、家庭氛围、教育程度、子女意愿等相关证据。
避免不必要的开支
不要过度投入资源在调查婚外性行为上,应优先考虑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保全。
请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收集证据的方法,并注意证据的保存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