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区物业服务不佳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物业经理
物业经理是社区物业的最高决策者,具有自主管理权,可以处理一些管理上的小问题。
联系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物业投诉事件的受理和协助协商。
联系房屋管理部门
房管局负责住房保障、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转变和督促实施。
联系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组成,负责监督管理物业公司的日常违规行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直接投诉
可以拨打市长热线电话12345进行投诉,或在人民网向领导留言求助。
法律途径
如果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收集证据
记录违约事件的时间、地点、情况,并保存好相应的证据,如拍照、录像或文字记录。
召开业主大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大会可以决定使用维修资金,甚至解除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
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大多数业主同意,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公司。
第三方调解机构
如“忠实仆人”等第三方物业投诉调解机构,可以提供投诉服务。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