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如下: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12个月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按女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发放。
如果女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特殊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发放了产假期间的工资,但低于社保部门计发标准的,应补足差额。
对于保胎假和产前假,工资分别按照病假和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放。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发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