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办理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协议离婚
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离婚,并先补办结婚登记。
双方需共同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双方可以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