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土地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特别严重情况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8条的规定,非法买卖土地还可能面临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以并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情况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涉及的金额、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