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积金还贷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次性还款法
从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全部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则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逐月还款法
每月直接从公积金账户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停止还贷若干月法
从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
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不超过12个月)。
停还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
办理流程
签订委托书
申请用公积金还贷,可直接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委托书》的有效期至贷款本息结清后自行终止。
提取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还贷可以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动扣款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