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道路交通事故诉讼的步骤如下:
确定管辖法院
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则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准备起诉状和证据
起草民事诉状,并根据被告人数准备相应的副本。
收集并提交相关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费用单据、收入证明、证人证言等。
递交诉状和证据
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递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
如果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应在此阶段提出,并在保全后15日内提起诉讼。
立案审查
法院在收到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当事人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庭前准备
法院在立案后5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应在15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院可能会根据申请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开庭审理
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
开庭审理阶段包括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法庭调解。
裁判阶段
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和证据,作出裁判结果。
判决结果将公开进行,并送达当事人。
执行阶段
当事人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履行其内容,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建议当事人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务,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