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年假天数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1.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 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 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如果他们在当年内的剩余日历天数不足12个月,需要按照以下公式折算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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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度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如果小李在当年3月1日入职新公司,那么他在当年的剩余日历天数为305天(假设当年为平年),则他的年休假天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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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天数 = (305天 ÷ 365天)× 5天 = 4.24天 ≈ 4天(不足1整天不享受年休假)
```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而变化,因此建议参考最新的劳动法规定或咨询当地劳动部门以获得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