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时,税务机关依法对其加收的一种额外费用。具体来说,它是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一种经济制裁措施,旨在促使纳税人及时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
征收条件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
征收比例
通常情况下,滞纳金的比例是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
征收目的
促进纳税人及时缴纳税款。
对占用国家税款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进行经济补偿。
会计处理
在会计分录核算中,滞纳金通常被归类为营业外支出。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海关监督管理中的滞纳金
应纳税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
滞纳金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0.05%。
滞纳金的征收是对违反税法的纳税人的一种经济制裁方式,其核心目的是确保税收的及时缴纳,维护国家财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