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没有户口本,想要离婚,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申请补办户口本
撰写户口丢失原因和补办报告。
办理遗失声明(如登报)。
携带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手续。
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
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开具户籍证明后,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另外,您也可以选择 诉讼离婚,即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户口本。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法院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