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经常居住地通常需要以下几种证据:
房产证明
房产证,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
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以及相应的缴费收据。
居住证明
物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居住证或暂住证,以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社保和纳税记录
连续在经常居住地的社保局购买社保的记录。
纳税证明。
缴费记录
水电燃气缴费清单。
其他生活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物业费。
其他证据
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网络购物、外卖地址的送达地址。
证人证言,如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明。
辅助证据
网购地址,可以作为辅助证据。
户口簿或公安机关人口信息查询系统获取的户籍所在地信息。
特殊情况
如果无房,可以通过上述证据综合判断。
如果涉及流动人口,可以提供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查询表等证据。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准备相关材料时咨询当地的法律服务机构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