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消防员的上班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定时工作制度
消防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岗位。
不定时工作制度
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通信员、水域救援员、船艇操控员、战勤保障人员(驾驶员)、汽修员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轮休制度
消防员实行工作4天休息2天或工作1天休息1天的工休制度,具体安排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队员,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实行每季度20天集中轮休制度。
24小时驻勤制度
行动组的消防员实行勤一休二制,即一天24小时,然后休息48小时,再一个循环。
控制组的消防员主要是12小时制,一天日更,一天夜更,连上两天班后休息两天。
全天候待命制度
专职消防员需要全天候待命,随时准备应对紧急状况,每月根据执勤情况安排7天的轮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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