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结婚证没有档案,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查询个人婚姻登记档案
可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查询个人婚姻登记档案。如果档案存在,夫妻双方可以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免冠彩色双人合照大2寸3张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
补办结婚登记
如果档案不存在,夫妻双方可以持有效证件到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补办结婚登记。补办时,需要提交户口簿、身份证、能够证明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如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等),并提交双方2张近期1寸照片。
提交婚姻状况证明
如果结婚证丢失且无法查证,当事人需要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者难以查证的证明。如果无法出具此类证明,当事人需要作出书面的查档情况说明,并由婚姻登记处进行查证。
注意补办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存在不予补发结婚证的情况,例如当事人声明的登记日期内档案保存完整但无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且无法提供婚姻登记证的。
通过以上步骤,即使结婚证没有档案,也可以顺利完成补办手续。建议尽快携带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咨询和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