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供暖面积计算方式如下:
使用面积计算
居民采暖用热计费面积原则上以《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档案载明的使用面积为依据。
如果不能提供有效使用面积证明,供热单位将与居民热用户协商确定供热计费面积;协商不成时,供热单位负责测量使用面积,费用由供热单位负担。
建筑面积计算
如果不动产权证上没有标注使用面积,供热面积按照建筑面积的75%来计算。
特殊区域计算
封闭阳台与房间等连在一起的按全面积计算计费面积。
原设计有隔墙(隔断)等间隔且未改变原设计的不计算计费面积,拆除后与房间连为一体的,按其地面使用面积的50%计算计费面积。
对装有散热器并用热的阁楼、地下室等,有《房地产权证》的按照房地产权属档案载明的使用面积作为计费面积;没有权属证明的,按其地面使用面积的50%计算计费面积。
费用计算
按使用面积缴费的,每平方米的价格可能会有所变动,请参考最新的供热收费政策。
执行分户计量价格的,分为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参照以上规则计算您的供热面积和应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