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资手册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提供相应的材料:
准备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工资表
劳动用工合同
经办人身份证
介绍信
《企业工资基金开户登记表》
《工资手册》申报表
前12个月工资汇总及一个月工资明细表
《企业章程》(限新建企业)
《税务登记表》(国税、地税)
银行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股份或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章程》
特种行业须持《执业许可证》
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核准通知书》或《核准登记外商投资办事机构通知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合伙、个体)登记证书》
办理程序
到当地劳动局工资科领取并填写《工资手册》申报表和企业《工资基金开户登记表》。
携带上述材料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工资手册》建户手续。
办理《工资手册》的审核、签发、监督按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中央、部队在沈企业、市各委办局、行业管理办所属企业等单位的《工资手册》办理。
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区、县(市)、开发区所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等的《工资手册》办理。
注意事项
办理工资手册的企业工商登记地与税务登记地不一致的,以当地税务登记地为准。
《工资手册》年度内使用有效,对于补发以前年度《工资手册》的申请,不予批准。
工资手册遗失时,由企业及社会团体开户银行核发工资总额证明,并按原核发程序办理补发手续。
集体合同相关材料到企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