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拍卖
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招标
符合受让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出让方提出的条件,以密封书面投标形式竞报某地块的使用权,招标小组经过开标、评标,最后择优确定中标者。
挂牌
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协议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国有土地出让流程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
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审查
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包括投资开发情况、抵押、查封、出租情况、权属纠纷等,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