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迟到扣工资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法律依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公司内部制度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规定对迟到的劳动者扣除相应未提供劳动时间对应的工资部分,但必须合理且善意,不能随意罚款。
迟到扣款应属于部门集体所有,用于集体活动,而不应直接扣除员工基本工资。
扣款标准
迟到一次需要缴纳一定费用,该费用属于部门集体所有,用于集体活动。
每月的迟到和早退时间累计在10分钟至30分钟之间的,扣当月工资的1%。
每月迟到超过3次,从第4次开始每迟到1次视为旷工1天,员工每旷工1天,扣当月工资的8%。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不能因职工迟到直接扣除工资,除非有直接经济损失,且扣除比例和方式需符合法律规定。
迟到扣款应通过其他费用形式进行,而不应直接扣减工资。
劳动者对工资扣减有异议的,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制定迟到扣款规定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扣款合理且合法。同时,扣款应通过其他费用形式进行,避免直接克扣工资。劳动者如对扣款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