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责任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具体的划分原则:
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也承担全部责任。
减轻责任
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逃逸的当事人可以减轻责任。
逃逸的驾驶人所驾驶的车辆投保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予以赔偿。
行政处罚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责任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责任
逃逸的当事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总结: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当事人通常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减轻其责任。此外,逃逸行为会导致严重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包括吊销驾驶证和可能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