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育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生育生活津贴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的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可能包括:正常产假、难产假、晚育假等。
如果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海市上年度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计发;
如果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海市上年度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发。
生育医疗费补贴
通常为固定金额,例如正常生产大约为3000元。
其他补贴
包括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等。
计算示例 (以2024年1月1日后的标准为例):
生育津贴 = 上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 生育假天数)。
正常产假一般为98天,晚育假通常为30天,合计128天。
如果生育津贴低于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发。
领取条件
必须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规规定;
从业妇女和所在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领取流程
可以通过在线办理或前往就近的社保中心办理。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更新而变化,请以最新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