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第一次吸毒被抓的处理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非法持有毒品:
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其他少量毒品的。
提供毒品:
向他人提供毒品的行为。
吸食、注射毒品:
吸食或注射毒品的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分别处以以下处罚:
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对于吸毒成瘾者,公安机关还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的修订和变更而更新,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