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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哪些人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5-01-13 05:50:00

在香港,需要参加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的人士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般雇员

在任何行业中连续受雇60天或以上者。

临时雇员

通常包括在饮食业和建筑业工作少于60天的人员。

自雇人士

包括独资经营者和合伙公司的合伙人,通过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获取收入的人。

豁免人士

未满18岁或年满65岁的雇员及自雇人士。

家务雇员。

自雇小贩。

受法定退休金计划或公积金计划保障的人士,如公务员、司法人员、补助学校教师等。

获发强积金豁免证明书的职业退休计划的成员。

获准来港工作不超过13个月,且享有海外退休计划保障的海外人士。

驻港欧洲联盟属下欧洲委员会办事处的雇员。

总结来说,绝大多数18至65岁的香港雇员和自雇人士都需要参加强积金计划,以为自己的退休生活提供资金支持。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士才被豁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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