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是不能直接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因此,在办理过户时,通常需要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和契税证等相关文件。
如果缺少土地使用证,需要先补办土地使用证。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程序一般如下:
1. 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 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土地证书灭失;
3. 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和在媒体上的声明原件;
4. 根据土地性质(划拨地或出让地),可能需要补齐相应的地价。
补办土地使用证后,具备了土地使用证,就可以和房产证一起进行过户手续了。过户时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房屋买卖协议;
房照(房产证);
补办后的土地使用证;
如有其他相关文件,如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过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国土局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