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上班期间患病,并且被认定为工伤,您可以获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治(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
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则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其他费用:
可能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等。
请注意,如果疾病是由个人健康原因引起的,并非由工作直接导致,那么通常不会被视为工伤,用人单位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且在48小时内死亡,或者在抢救48小时内无效死亡,这可以认定为工伤,您的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