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申请破产时,员工的工资享有优先权。根据《企业破产法》和《劳动合同法》,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首先用于支付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以下是员工在破产程序中应采取的措施:
申报债权:
员工需要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工资债权,并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卡对账单、工时记录等相关证据。
参与清算程序:
员工或其代理人应参与破产清算程序,监督破产管理人的工作,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途径:
如果破产管理人在清偿过程中未能充分保护员工利益,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按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
社会保险费用: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在清偿顺序中也享有优先权。
其他补偿: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也在清偿顺序中享有优先权。
如果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员工工资会在上述优先顺序内尽可能得到补偿。